(單選題)甲取款時因取款機故障,多取了一萬元,而存款額并未減少。這里的“一萬元”屬于:
2022-04-18 18:15:10 |文章來源:華圖事業單位|事業單位考試網
【導讀】華圖事業單位考試網同步華圖教育發布:(單選題)甲取款時因取款機故障,多取了一萬元,而存款額并未減少。這里的“一萬元”屬于:,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!事業單位考試考情政策解讀,點擊領取備考資料,更多事業單位考試資訊請關注(htshiyedanwei)公眾號,歡迎加入事業單位考試交流群:參加刷題、?、領取時政資料,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!
(單選題)甲取款時因取款機故障,多取了一萬元,而存款額并未減少。這里的“一萬元”屬于:
A.無因管理
B.善意取得
C.侵權行為
D.不當得利
【答案】D
【解析】
第一步,本題考查債權知識。
第二步,不當得利,是指沒有法律根據,取得不當利益,造成他人損失的情形。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五條,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,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;(二)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;(三)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。甲取款時因取款機故障,并沒有法律上的依據而多取了一萬元,并給銀行造成損失,故“一萬元”屬于不當得利。
因此,選擇D選項。
【拓展】
A項:根據2021年版《民法典》第九百七十九條第一款,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,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,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;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,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。因此不符合題意,A項排除。
B項:物權(包括所有權、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)的善意取得制度,即:無權處分人將不動產或動產轉讓給受讓人,符合受讓時善意、價格合理、依法定形式完成物權變動的,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有權。甲不構成善意取得,B項排除。
C項:侵權行為,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,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。侵權行為發生后,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,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。C項排除。
手機端鏈接:https://m.sydw8.com/2022/0418/438884.html
掃碼關注事業單位考試公眾號,招考信息搶先看,備考資料送不停!